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3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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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7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委党校、部分高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2013年5月3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省委党校网站下载《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表格重要,请勿漏填)并如实填写好,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等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直接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综合大楼508室)报名。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考试时请携带,以备核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见后)。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信息技术部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实际操作测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实际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测试人选。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试讲、面试和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量化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研究中心岗位,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占综合成绩的40%;其余岗位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占综合成绩的20%。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面试同步进行,合并打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

科研成果量化:对参加试讲、面试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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