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大冶市事业单位相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08

【摘要】湖北黄石大冶市事业单位相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

(一)笔试

开考条件:报名人数达到岗位应招聘人员1:3的比例方可开考。凡报名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招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详见《大冶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成绩。

笔试加分条件:

1、我市农村二女绝育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市委冶发[2010]7号文件精神);

2、服务期满(含2011年度统一签约)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加 5分;

3、硕士、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同一报考人员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分析能力、处置能力、应变能力及相应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公示

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人员名单、面试入围名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二、考核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或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方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若体检或考核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经考核合格的一年内办理转正定级和其它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纪律监督

大冶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3年之内不能参加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更多内容请进入:公务员频道 > 湖北公务员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