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烟草专卖局系统校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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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0

(一)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24时前,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全身生活照片(应有背景参照),发邮件至hbtobacco@qq.com(1438315843@qq.com)。邮件主题、报名表、个人简历和照片均以“学校+报考单位简称+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武汉大学武汉市局001财会审计×××”,照片要求为6寸、jpg格式、大小500-1000kb。

(二)审查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由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岗位,将酌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招聘考试

(一)初次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参加由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统一组织的初次面试。初次面试在武汉大学校园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和邮件告知,未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并进行1分钟的自我陈述。初次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二次面试人选。

(二)二次面试

二次面试在武汉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体检与考核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通过体检的人员须在拟聘单位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位实习,实习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应聘程序,不再进入试用期环节。

七、试用期及签定合同

实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相关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以及正式聘用后年收入,按用人单位统一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规定,按用人单位所在地标准缴纳相应的保险。

九、其它

(一)本公告由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83738172,83736660;

(二)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报名表,在后续的面试、考核、聘用环节作为重要的资格审查资料。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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