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郑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2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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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6

(二)报考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各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5年9月18日18:00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2015年9月21日18:00前,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19日8:00至10月24日14:00期间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 zzrsks.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其他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二)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三)各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以及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乡镇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于2015年9月25日18:00前到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四)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报考郑州市市直单位及所属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的市以下单位、省直管县巩义市市直单位和所辖乡镇机关的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9月22日到郑州市公务员局录用交流处1111房间(地址:郑州市陇海路360号人社局楼)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咨询有关问题,可拔打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公务员局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郑州市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郑州市公务员局网(http://www.zzgwy.gov.cn)为本次郑州市招考公务员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六)本次招考,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郑州市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以外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为准 。

特别提醒:因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政策调整,请考生务必尽早提交报名申请,避免因为超过报名时限错失报考和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

原标题:郑州市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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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郑州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含咨询电话)

 

2015年河南郑州市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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