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市农业科学院有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09

【摘要】河南鹤壁市农业科学院有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岗位代码为130105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农科院办公室(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缺额人数从同一拟聘用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岗位代码为130101和130103的博士研究生,其考试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其它岗位参加面试的博士研究生,其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最高分计算。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主要考察其是否胜任所聘岗位要求。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

鹤壁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专用网站,所有招考信息均在本网站发布。

联系电话:0392—2219017 13569669569

联系人:张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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