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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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2

四、笔试

报考法学、文秘、会计专业岗位的,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报考英语、管理、艺术专业岗位的,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安排:2013年5月18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013年5月19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及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法学、文秘、会计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英语、管理、艺术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2.5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信(内容应含本人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学生)。

2、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如被招聘、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4、应聘岗位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

六、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的专业岗位类别,按拟应聘专业岗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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