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考公告解读

编辑:donghk

2012-08-14

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考公告解读

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逐渐拉开帷幕,河南省是本次各省政法干警招录中招录人数最多的省份,共招录1846人。随着浙江、河北等各个省份的公告的相继出台,河南省的考生也是比较焦急。8月13日,《河南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出台,让众多考生心中的石头落了地。在此,中公教育专家对公告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为广大考生的备考提供重要参考,期望考生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取消法院培养计划 培养院校均为河南警察学院

2011年公告表述:全省计划招录培养2051人,其中法院系统11人、公安系统204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为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5所院校。

2012年公告表述:全省计划招录培养1846人,全部为基层公安机关职位。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河南警察学院。

中公教育分析,本次河南省政法干警仅在公安系统有招录计划,取消了法院系统的招录,另外,办学院校也进行了缩减,由以前的5所减到今年的1所。

二、招录及培养模式两大变化

1、增加“体能测试”

2011年公告表述为: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

2012年公告表述为:通过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发给在校学习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可见,今年的表述相比去年多了一项“体能测试”。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千万不能忽视这一项,不能因小失大。

2、本科教育办学变化较大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本科教育”:

2011年公告表述为: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公安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2012年公告表述为: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公安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由此可见,今年对本科教育的变化较大,首先取消了“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其次不再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在报名的时候要仔细阅读公告,看好职位再报。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变化

1.招录对象

2011年公告表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的,可放宽至27周岁)的退役士兵;

截止2011年8月5日连续计算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2012年公告表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的退役士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中公专家分析,2012年部分招录对象的年龄尚未限制,另外,根据截止时间不同,任职年限要求也发生变化。

2.报考条件

2011年公告表述: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须是25周岁以下。

2012年公告表述: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报考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分析,2012年的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限制增加,此外针对不同的职位,对年龄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温馨提示: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8:00至8月19日18:00

网上报名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gov.cn)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8月21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9月11日8:00至9月15日10:00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至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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