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编辑:

2012-08-13

四、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2年8月15日8:00至8月19 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1-66321973;66321991(省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371-65881730(省公安厅)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8月21 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请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1日8:00至9月15日10:0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l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71-66321973、66321991)。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士兵考试时还须带退伍证)必须一致。

6、各拟招录职位的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应核减拟招录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报考,原报考该职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公安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对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免缴考务费的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注明情况,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2年8月19日至2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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