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七台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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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0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报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和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报考市日报社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新闻基础知识与写作》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

上午8:30-10:30 《公共基础知识》或《新闻基础知识与写作》

下午14:00-16:30 《申论》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于5月8日-5月10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数量。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或《新闻基础知识与写作》)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新的拟招聘人员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检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实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该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有疑义者,可询问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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