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

2013-03-13

五、公示、体检、验证、报批、签约、报到

(一)学校委托指定医院对考核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审验学历学位证,保证其真实性。

(三)复审无异议者名单汇总后报学校批准。

(四)通过考核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经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应届毕业生还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正式办理引进手续。

(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材料入校报到(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六、签约后的管理

(一)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二)签约后发现新招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证件等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随时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王敬春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电子邮箱:wjc1231@sohu.com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杨俊 联系电话:(0452)6882584

电子邮箱:rskly2006@126.com

(三)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四附属医院

联系人:马秀梅 联系电话:(0452)2739658

电子邮箱:rsk658@163.com

(四)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联系人:杜红梅 联系电话:(0452)2697218

电子邮箱:duhongmei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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