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13公开招聘

编辑:sx_yanghx

2012-11-14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威廉希尔app 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13公开招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做好我院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竞争力和人才队伍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我院用人需求实际,制定了我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进行现场招聘。现将我院及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黑龙江省水科院)成立于1958年,为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是黑龙江省水利行业唯一的省属综合性科研机构,也是黑龙江省十大行业十大科研院所之一,位于美丽冰城哈尔滨市南岗区。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黑龙江省水科院目前已锤炼成为科研优势显著、重点专业建设突出、人才资源配置合理、科技创新引领能力较强和科技服务功能较为齐全的水利科研机构,是全国水利系统地方科研院所中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院。

黑龙江省水科院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寒冷地区水利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发推广水利新技术,充分发挥在黑龙江省水利行业中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龙头作用,全面促进水利科技进步,为推动黑龙江省现代水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服务。具体包括:(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1、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土工程、水资源与水环境、水力学、工程冻土、结构材料、岩土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和防灾减灾等领域的自然现象特征和内在本质规律的研究。2、承担研究领域的兴利除害新措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等方面的研究。3、承担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评价的原则与方法的研究。4、开发推广水利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确保水利科研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二)公益性服务职能方面:1、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黑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安全鉴定评价(黑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设在我院),水利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规划,编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为政府部门对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承担公益性工程咨询和技术服务,为黑龙江省水利建设提供高端科技支撑。3、深入开展国内、国际合作,广泛培养水利科技人才。在实际工作中,我院以农田水利、工程冻土等专业为特色,以开展以上各专业领域研究为主业,同时向科研开发、推广转化、技术服务等领域多元化扩展。目前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咨询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多项资质,并都成立了相应的经济实体,有效拓展了我院的服务功能,通过创造社会经济效益促进科研主业的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水科院现有编制252名,实有在编职工182人,有下属单位2个,分别为黑龙江省水利科技试验研究中心(副处级单位)和三江水利试验站(正科级单位);院内设置内设机构15个,其中研究部门9个。现有资产580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大中型科研试验仪器和设备400余台套,科研试验用地45公顷,具备保障重大科研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条件。目前拥有农田水利技术和工程冻土两个省级重点专业;拥有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黑龙江省示范基地、水利部下设黑龙江省水稻试验研究中心、黑龙江省节水灌溉中试基地、黑龙江省季节冻土区工程冻土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水利新技术试验室、农业水土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有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黑龙江省推广工作站、黑龙江省旱情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黑龙江省水利科技信息中心等科技服务平台。以上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条件。黑龙江省水科院还拥有良好的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环境。先后与国内数十家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合作,对多项国家重大课题进行联合攻关,予以攻克;与日本进行了长达10余年的三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友好合作;并与美、英、法、俄、加等多个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

黑龙江省水科院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完成了众多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仅“十一五”期间就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863”计划项目、水利部“948”计划项目、水利部重点科技推广计划项目等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0多项。建院50多年来,黑龙江省水科院先后完成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90余项,获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百余项,其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0余项;有18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1项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多项成果填补了相应专业领域的空白。解决了水利建设、农业生产中的许多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为黑龙江省水利事业的发展,乃至黑龙江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因科技创新贡献突出、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黑龙江省水科院于2005年被国家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近些年来,黑龙江省水科院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核心资本”的观念,紧紧围绕我院总体发展规划,以有效促进黑龙江省水科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为主线,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通过实施强化理念、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加强建设、合理引进,重视培训、提高能力,以用为本、选任唯贤,创新文化、优化环境等系列措施,努力加强人才队伍开发建设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人才的数量、层次、结构等都大为改观,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人才竞争力和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人才队伍开发建设工作为黑龙江省水科院目前及今后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

黑龙江省水科院现有在职职工182人,其中,管理人员34人(含在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岗位同时聘用即“双肩挑”人员27人),专业技术人员132人(其中含“双肩挑”人员27人),工勤人员43人。作为我院人才主体的专业技术人才占职工总数的72.5%。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学历结构为: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50人、大学本科学历60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4人,分别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6.1%、37.9%、45.4%、10.6%;年龄结构为:35岁以下52人、36—45岁31人、46—55岁46人、56岁以上3人,分别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39.4%、23.5%、34.8%、2.3%;职称结构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4人、副高级职称57人、中级职称30人、初级职称及以下31人,分别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0.6%、43.2%、22.7%、23.5%。

黑龙江省水科院现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2人,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1人,黑龙江省先进工作者2人,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功勋奖获得者1人,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省政府特贴专家2人,省级重点专业带头人2人,省水利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7人。

三、收入分配制度情况

(一)标准工资待遇

黑龙江省水科院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享受的是黑龙江省现行的标准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见习期工资应发额为2270元,见习期满工资应发额为2500元;博士研究生见习期工资应发额为2650元,见习期满聘为中级后工资应发额为2900元。

(二)其他收入分配制度

黑龙江省水科院通过多年在水利市场上的锤炼,探索出一条科技创收之路,繁荣了我院的经济,促进了科研事业,同时也为提高职工待遇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基础。我院在全额兑现职工标准工资待遇的基础上,根据“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形成了重实绩、重贡献和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倾斜的较为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11年黑龙江省水科院职工人均收入达7万元。具体分配制度情况如下:

1、立足实际,深化改革。我院立足于自身发展实际,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逐渐完善,目前已建立了《经济管理奖罚办法》、《绩效奖金发放办法》、《项目津贴发放办法》、《科技论文、专利、专著奖励办法》、《执业资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经济实体及创收部门管理办法》等一套分配和激励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在全院形成了多奉献多回报、奖勤罚懒的激励氛围。

2、完善机制,奖励跟进。为充分体现多劳多得,贡献大者重奖,鼓励科技人员多立课题、勇挑重担、多出成果。一是设立重大贡献奖。我院每年从院长基金中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年终对做出重大贡献者进行一次性奖励,奖金额度2-3万元/人。近几年先后有10多个部门、20多名同志获年度重大贡献奖。二是设立项目匹配奖。对于研究、推广及咨询项目获国家、省(部)级奖励后,我院对项目组成员按获奖额度匹配奖金进行再奖励,个人奖金则按贡献大小进行再分配。三是设立绩效奖金。为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提高职工待遇,我院制定了《绩效奖金发放办法》,按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奖金发放额度。绩效奖金由基础和浮动两部分组成。基础部分即岗位酬金年度内固定标准按月发放,标准分为9个等级(新参加工作人员于次年1月即可享受最低标准的岗位酬金待遇,2012年最低标准为810元/月)。绩效奖金的核发充分体现了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四是设立项目(课题)津贴和实施科技论文、专著、专利奖励。设立项目(课题)津贴。按照项目(课题)级别、经费按比例提取资金作为项目津贴,然后按项目(课题)组成员排名按比例发放(我院目前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能拿2000多元的课题津贴)。同时实施科技论文、专利、专著奖励。按照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级别、角色作用分等级奖励,根据所获专利取得的经济效益,从利润中按比例提成给发明人。这些都充分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科研热情,有效推动了科技工作的发展创新。五是设立执业资格奖励。为适应各种资质申报审核和行业准入规范要求,我院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考取相关执业资格。对于取得执业资格并在院内注册的人员,根据执业资格类别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六是设立效益目标奖。我院制定了《经济实体及创收部门管理办法》,对超额完成效益目标的进行奖励,为经济实体及开发创收部门提供了强大的创收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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