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研究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

2012-11-3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12月1日8︰00至12月12日24︰00期间登录“公开招聘专栏”,下载并填写《职位申请表》,与报考申请材料于2012年12月14日前通过邮递(挂号信或者EMS,以邮戳为准),寄往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报考申请材料包括:①职位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③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④在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⑤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⑥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递交的书面材料经审核后,请于2012年12月19日登录“公开招聘专栏”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等相关书面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入围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试

(一)笔试

报考职位代码为101、102、501、502、601、602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可在“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报考职位代码为201、202、203、301、302、303、401、402、403的人员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 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人选名单在“公开招聘专栏”上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具体面试安排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分招聘职位进行,报考职位代码为101、102、501、502、601、602的人员的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职位代码为201、202、203、301、302、303、401、402、403的人员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占100%。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其他

(一)有关信息可登录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公开招聘专栏”。

(二)政策咨询电话为:010-85112781

(三)报名电子邮箱为:gkxb@customs.gov.cn

(四)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195398

(五)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研究中心(筹),邮政编码:100730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