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沧州市新华区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

编辑:sunw

2012-10-24

2012年河北沧州市新华区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

为加强社会稳定,充实公安力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新华区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目的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

二、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在新华区配合公安机关做社会管理工作。

三、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拟招聘7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面向沧州市区范围内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全日制学历应往届毕业生35名;面向新华区范围内招聘转业士官退伍士兵(高中以上学历)35名,分别录取。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警辅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人、家庭成员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开除公职的记录和不适合从事警辅工作的其他问题。

四、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待遇1000元。试用期满后合格的每月基础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300元。参照企业标准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养老、医疗、失业、意外等保险。所发薪酬和社会保险中单位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财政保障。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新华公安分局进行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由新华公安分局委托新华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代理。新华公安分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10月27日—10月28日下午5:30前,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8张、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和报名费100元,到新华区人力资源市场交流大厅报名(交通南大道36号,市内乘9路公交车新华区人才市场站下)。报名时按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目测,初检不合格的不得报名。

六、笔试。报名人员于10月3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10月31日上午九点在车站小学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和基础法律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于11月3日上午9:00后在新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网址:www.czxh.gov.cn

七、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测试时间和地点登陆新华区政府网站查询。

八、面试。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登陆新华区政府网站查询。

九、体检。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者以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能成绩也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政审及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资料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将拟聘用人员的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

十二、聘用。由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5209330、5209332(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3813(新华公安分局)

新华区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新华区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6.00 KB)

 

更多信息:2013年公务员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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