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北年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15

【编者按】2009年河北年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面试公告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划定的分数线:公务员合格线总分85分,事业人员合格线总分80分。对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国家合格线的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考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2时,对已过线人员进行面试。

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本人的信息,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311-88625272。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09年9月3日 9:00—11:30、13:30—16:00

地点: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5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信访室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对本人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面试及录用、聘用资格。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弃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9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石家庄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面试报到时需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迟到或缺席的视为弃权。

5.详细要求见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

四、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常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数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考职位上没有笔试合格人员或比例为1:1的职位人选面试成绩没有达到60分的,由该职位所在市其他职位上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综合成绩并列的,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职位数量择优录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位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聘用资格。

2.面试、体检期间,考生免交考务费用,体检费、食宿费用自理。

3.考试后,综合成绩及体检通知等信息的查询请登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he-n-tax.gov.cn

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311-88625272、0311-88625511,监督电话:0311-8862537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更多内容请进入:

威廉希尔app 公考频道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