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人员事宜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06

【摘要】海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人员事宜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我局负责。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水务厅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考生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1:2、不高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省水务厅网站进行公布。

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办公室黄宇辉

联系电话:(0898)65348427;手机:13907620350

传真:(0898)65348427;电子邮箱:hnswb163@163.com

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纪检监督电话:6531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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