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领导法律知识备考:行政程序法

编辑:sx_zhangby

2013-11-16

威廉希尔app 为您整理和搜集了公选领导法律知识备考。也许它没有办法覆盖所有的知识点,但是绝对可以提供更多的考试类型和复习范围,对您的备考大有益处,希望对于您的复习考试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

行政程序法

(一)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行政程序法是行政行为的基本准则,是规定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培训、交流等制度,促使人事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的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丁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据此,判断公务员的要素有:(1)依法履行公职;(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4)公职人员。

(三)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1.公务员的权利

《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务员的义务

(四)国家公职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1)国家公职法律关系的发生。在我国,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职法律关系的发生,主要有选任、委任、调任。

(2)国家公职法律关系的变更。公职法律关系的变更,主要包括晋升、降职、交流、撤职、辞职(仅限于领导成员)五种情形。

(3)国家公职法律关系的消灭。导致公职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有法定原因和事实原,因两种:①法定原因,包括开除公职、辞职、辞退、退休、离休和判处刑罚六种;②事实原因,包括死亡和丧失国籍。五、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行政主体的基本特征

能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由其本身对外就自己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我国行政主体的主要类型

我国行政主体主要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两种类型。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以上就是威廉希尔app 为您提供的公选领导法律知识备考,希望在您的的复习过程中对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的把握上有所帮助,也请您及时关注威廉希尔app !

相关推荐

公选领导2013年法律知识备考:行政组织法

2013年公选领导法律知识备考:有关部门法

标签:法律知识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