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7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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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九、面试及考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1、招聘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及说明”中要求进行专业测试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专业测试方案,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除招聘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及说明”中要求进行专业测试的外,其余职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7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察工作,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并按时送“市直招聘办”,“市直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考察;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6、其它经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招聘办”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56-5221574(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

3、招聘监督电话:

0856-5585967(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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