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雷山县第二次招聘2013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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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4日9:00至5月13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社局的统一组织下,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本《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5月10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3年5月1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5月11日20: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月12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4日9:00至5月14日17:00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3日9:00至5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以下均简称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1)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中小学教师(不含党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雷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上午 9:00 — 11:0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县城所在地,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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