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毕节市中医院医学院校简化程序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

2013-03-13

四、报名

报名时间:省内医学院校见附表3,省外其他医学院校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采取到我院招考院校报名点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报名材料及报名表发送到邮箱:645960612@qq.com。

报名地点:各医学院招生就业办。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现场面试,面试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均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见附表3,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通过复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所需人数与毕业院校和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参加体检,体检由毕节市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毕节市中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政审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医院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受聘人员3年内不能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限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2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307033(毕节市中医院)

监督电话:0857-8235700(毕节市卫生局)

十、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中医院招聘小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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