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钦州选调生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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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经上级党委盖章复核)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

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⑤参加“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钦州市委组织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6月8日前在钦州党建网(网址:http://www.gxqzdj.gov.cn)、钦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gxqzrc.com )以面试公告形式发布。

(三)如对面试职位及拟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选等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5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钦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7-3688126

传真电话:0777-3688133、0777-3688126

扫描电邮接收邮箱:qzsxds@163.com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915室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邮编:535099

附件1:钦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附件2: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同意报考选调生证明等证明材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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