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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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新录用公务员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五、选调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指定的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同时上传个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依据本公告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和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笔试人选;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理由。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11月8日。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自行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打印时间:2012年11月9日8:00至11月10日12:00。

(四)现场资格认定。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无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及准考证到自治区电大远教大厦一楼(南宁市东宝路1-1号)进行现场资格认定。

现场资格认定时间:2012年11月10日13:00至18:00。

(五)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1日上午,地点待定。

(六)面谈。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8的比例确定面谈人选。如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则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谈。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谈。

面谈时间:2012年11月17日,地点待定;

(七)跟班学习。根据笔试和面谈情况,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跟班学习人员。跟班学习时间1个月。

跟班学习时间: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八)体检与考察。适时组织跟班学习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岗位要求适当增加体检项目)。综合笔试、面谈、跟班学习表现和体检情况,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过程中,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

体检、考察时间:2012年12月下旬

(九)确定选调人员。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98212 589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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