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革区委会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6-08

【摘要】广西民革区委会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根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3〕24号)的有关规定,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14:00-14:3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民革广西区委会1楼办公室(南宁市昆仑大道9号民主党派办公大院1号楼)。可乘坐20、42、66、67、75、81、202、215、608、606、802、803路公交车至广西药科学校站或药用植物园站下车。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4. 毕业证、学位证;

5.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盖章)。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15:00开始

面试地点:民革广西区委会机关会议室(南宁市昆仑大道9号民主党派办公大院1号楼1楼)。

面试候考室:民革广西区委会1楼办公室

(四)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

二、考察与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人选的比例不低于2:1。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1。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4日14:30前在候考室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凡未在14:3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并注意安全。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于体检当天提供1张小2寸彩色证件照,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韦艳玲 0771-2868107 138781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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