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995名聘任制公务员 首次聘期为3年

来源:新浪 编辑:qinh

2010-10-28

“深圳公招995名聘任制公务员”追踪

深圳晚报记者李可心报道“通过考试后要签聘任合同吗?一般签多长时间?在职公务员能不能参考?”我市将公开招聘995名聘任制公务员的消息昨天见报后,不少市民对此次报考的细节尚存疑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此次公开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首次聘期为3年,连续聘满10年的,可签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同时在职公务员也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

不少市民想知道,此次招考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需要签订聘任合同吗?聘期多长?期满可否续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经审批同意聘任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含在首个聘期内,聘任合同期满,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聘任合同,续聘的聘期一般为5年,符合条件的聘任制公务员连续聘满10年的,单位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

一些市民还关心在职公务员能否报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在职公务员可以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经考试、考察及审批后确定聘任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需按报考职位重新任职及重新进行公务员登记,公务员职务任职时间与原任职时间不能合并计算。

基层工作时间截至今年10月27日

一些打算参考的市民对“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和计算还有疑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级(不含直辖市)以下党政机关,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此外,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10月27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做为基层工作经历累计计算。

职位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截止到2010年10月27日,累计时间达2年以上。

按拟聘名额的3倍人数进行面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重申,此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共有两科,笔试成绩将依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员,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拟聘名额的3倍时,将按一定规则,削减拟聘名额。

最后的考试总成绩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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