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

2017-04-28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11895,3268832,监督电话:0756-2225850。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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