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1-31

【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3月22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国税综合大楼(路线图及乘车方式见附件三)。

四、资格复审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755-83878489,工作邮箱地址为:mszgsc@126.com。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面试确认书》(见附件四)随同审查材料寄至我局,书面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寄(或快递)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国税综合大楼3202室,联系人:孙先生(0755-83878489),邮编:518048。未按时寄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需邮寄(或快递)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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