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罗湖区区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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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4

(三)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3年1月22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初审工作,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基本材料:

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或者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的成绩单);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②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局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的,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护理类)的考生,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职员聘用手续并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2、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考生,由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统一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培训期间,学员的工资待遇分别按《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实施。学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用人单位为学员办理职员聘用手续并报罗湖区力资源局备案,其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岗位12级。

3、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通知其办理聘用手续的规定时间内拒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1、拟聘人员为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护理类)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拟聘人员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按照市卫人委规定,与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期间离开者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作处理。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办理职员聘用手续的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2年12月20日。

(三)2011年、2012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

(四)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和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www.szlh.gov.cn/rlzyj/

(七)联系电话:

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0755-25666779。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0755-25435386。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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