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招聘人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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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业务能力。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如第3名出现同分数,同分数人员一并列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知识进行综合考评。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排名;如考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组织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布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768-2129134,举报监督电话:0768-2129122、0768-2129123。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办理招聘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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