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佛山市无线电监测站招聘工作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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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5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通信工程、无线电技术专业,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准驾车型B型(含)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及2年以上驾驶经验(需要驾驶12座的无线电监测车外出排查无线电干扰信号)。若有1年以上无线电管理、排查无线电通讯干扰的执法工作经验,并持有无线电监测上岗证的,以上条件不限。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能适应24小时值班的工作要求。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5楼,联系电话:83981455,传真:83981205。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驾驶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邮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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