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州天河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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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时—11:00时,地点设在广州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2月22日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和天河区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每个选调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需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要求报考者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及选调单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证明及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按计划选调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或胜任职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通过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确定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

(八)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五、相关说明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报考人员须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本公告由天河区委组织部、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8622391、3862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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