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州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100名社区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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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1)《海珠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社区辅警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 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非广州市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非广州市户籍的可提供复印件)、毕业证、计生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我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于11月30日(星期五)至12月2日(星期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海珠人才网公布,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8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

(2)笔试地点:以笔试及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法律、行政管理、文字处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治安管理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于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后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和海珠人才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公布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请考生留意有关信息发布情况。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于12月8日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以笔试及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辅警岗位工作要求(具体安排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携带运动服和鞋帽)。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通过体能测试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由我局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局通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1.考核合格并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海珠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月工资总额2100元/人(不含单位缴交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其它费用)。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842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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