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yanghx

2012-11-14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威廉希尔app 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2012年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拟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个卫生检验人员岗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卫生检验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六级,身体健康。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8日— 2012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地址:佛山市普君南路105号,联系电话: 0757-83267336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出具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鉴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报名者可复印上述证件材料以信函方式报名。

(2)填写报考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留意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内公告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五、考试、体检、考核

1、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2、面试: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答辩总分100分。

3、笔试和面试答辩成绩按5:5 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 60 分。

4、体检: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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