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中央办公厅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

2017-10-16

面试拟于2月23日至2月27日期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下午1时30分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用人单位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秘书局2月22日—25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北京市西城区博学胡同1号高老师 董老师83084851
法规局2月24日、27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9号张老师63094808
机要交通局2月23日—24日面试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11号毕老师63093855
中直管理局2月20日 2月23日—26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李老师63097973
老干部局2月22日—25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50号胡老师 刘老师6309411063097447
毛主席纪念堂 管理局2月23日—24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院宋老师65117975 65117965

五、体检

所有面试人员均参加体检。体检在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阶段完成,由招录单位安排在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等额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根据上述原则递补考察人选。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有关材料原件。

咨询电话:010-63094219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中央办公厅2017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