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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嘉兴市南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招聘公告

编辑:lidancms

2013-07-24

摘要 :2013年嘉兴市南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招聘公告

2013年嘉兴市南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招聘公告

嘉兴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7月23日讯:南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主要承担预防、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由区委政法委负责日常管理。为加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中心工作力量,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合同工1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

1、思想素质好,工作积极性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嘉兴市南湖区六个街道户籍的人员(即东栅街道、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南湖街道户籍)。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等相关专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年龄在30—35周岁之间(1978年7月30日—1983年7月30日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 22 日— 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1621室。联系电话:8283805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yjbys.com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招聘。笔试统一采用申论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作为面试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笔试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考察、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四)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享受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待遇标准。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南湖区委政法委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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