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10 14:44:48 字体放大:  

2.社会在职人员:(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3)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4)工作证(证明);(5)准考证复印件1份;(6)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8)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9)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离职证明。

3.待业人员:(1)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关于考生身份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3)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4)准考证复印件1份;(5)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将《公务员面试确认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renshichu@satcm.gov.cn,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标题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面试确认”。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体检

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请于2月24日上午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请参加体检的人员空腹,于体检当日8:15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楼前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五、考察并确定拟录用人选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面试各占50%)和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综合考虑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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