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安排
1.各职位综合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的项目。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随带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4.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含3倍)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并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笔试准考证;(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生需提供,应届本科生不需提供);(6)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及复印件1份;(7)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8)其它有关职位要求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9)1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工作证原件(如无,可不提供)及复印件1份;(3)笔试准考证;(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如确有困难不能提供的,可延至考察时提供);(7)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8)其它有关职位要求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9)1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更多请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