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最后总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2.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3.面试结束后,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填报考生面试成绩,并在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sxciq.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的项目。
3.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随带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4.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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