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06 11:24:46 字体放大:  
二、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2月13日前将《个人基本情况表》和本人1寸证件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zbbrss@163.com邮箱进行面试确认。未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面试”,电子相片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生成考生综合成绩。各职位综合成绩排在前2名的考生参加体检。符合体检标准的,考察各职位综合成绩第1名的考生。
四、时间、地点
1、面试于2012年2月26日在中央编办机关举行;
2、体检于2012年2月29日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3、考察于2012年3月进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时,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请考生于2012年2月26日上午7:50前到中央编办机关办公楼集合签到,不能按时签到视为弃权。
3、请考生参加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5)其他材料: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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