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机关2011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1-12-13 17:47:05 字体放大:  

三、考生邮寄的有关材料

(一)请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于2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面试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及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各铁路公安局(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片(与准考证为同底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放假暂时无法提供学校盖章的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制式推荐表的,可以先提供学校印制的推荐表,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制式推荐表原件;

4.准考证复印件;

5.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留学经历人员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二)邮寄地址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74号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150001 0451-86424868 邹  鑫
2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9号沈阳铁路公安局人事处 110001 024-62023538 张  博
3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6号北京铁路公安局干部处 100006 010-51834928 刘文胜
4 太原市建设北路迎春街1号太原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30013 0351-2692525 段宣文
0351-2629220
5 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22号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组织处 10050 0471-2242888 王晓龙
李雁斌
6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永安东街52号郑州铁路公安局人事处 450052 0371-68323938 李  伟
0371-68320618
7 陕西省西安市西五路1号西安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710004 029-83190811 王  芃
029-83190893
8 武汉市武昌区静安路191号武汉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430064 027-88068790 郭  春
9 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济南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250001 0531-82422898 王子光
10 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东路80号上海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200071 021-63562507 王永松
021-51020127 弈  鑫
11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广州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510088 020-87762336 王鹏飞
12 广西南宁市地洞口路2-4号南宁铁路公安局组织部人事处 530001 0771-2725748 梁家志
13 成都市北站东一路12号成都铁路公安局组干处 610081 028-86434928 刘  伟
14 昆明市昆明火车站昆明铁路公安局组织教育处 650011 0871-6159858 唐  莫
15 南昌市站前路26号南昌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330002 0791-6108330 谈  红
程云峰
16 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南路159号兰州铁路公安局人事处 730000 0931-4958336 牟  勍
17 乌鲁木齐市江苏西路199号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人事处 830011 0991-7922518 陈会江
连福生
18 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68号青藏铁路公安局组织干部处 810007 0971-7125527 姚  庆
刘  煜

请在邮件详情单备注栏中注明“公务员面试复审材料”,及考生报考的职位代码。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三)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面试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和资格确认。

(四)如未能在规定时限之内进行面试确认并提供有关材料,经进一步核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有关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予以递补。面试前,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面试时间初定于2月下旬进行,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

欢迎大家监督铁路公安公务员考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