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现将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2011国家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2011年招考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一)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时。
(二)面试地点: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三楼会议室(银川市凤凰南街39号)。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102路公共汽车到西门凤凰园下车往南走50米马路对面即到;从飞机场乘大巴到民航大厦再转乘公交车到西门站下车即到。
二、面试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26日15时携带面试材料到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2月27日上午8:20时前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到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三楼侯考室报到,8:50时不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职位要求的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贴照片)、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
上述材料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交复印件。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缺少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录用面试合格分数不低于70分。
(五)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分数线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