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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年清远市佛冈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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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考试排名中按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薪酬待遇

佛冈县公安局所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薪酬经费由县财政和县公安局经费保障(具体类别薪酬详见附表)。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参加文化测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文化测试、体能测评、面试或体检。

2.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佛冈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2017年上半年佛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doc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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