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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广安司法局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4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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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一)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公民可以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报名。组织推荐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2.个人自荐。公民也可以通过本人自荐报名。个人自荐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3.为方便工作,人民监督员应明确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应与常住地保持一致。定向监督区市县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常住地应在广安市范围内。

4.报名表格请登录广安市司法局网站(网址:www.gassfj.gov.cn)下载。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认真填报《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人民监督员自荐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三张)、身份证(两份复印件)、身体健康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学历证明(两份复印件)、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两份复印件)。表格中“推荐单位意见”或“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报名人员有无“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情况、单位的意见并加盖公章。自荐报名的人员还应提交户口本(两份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委会)相关证明。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6月2日)。报名人员可携带报名表格、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到相关区市县司法局报名,也可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递到各区市县司法局报名。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公示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广安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选任,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突出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拟任人选中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审核通过后,将在市属主要媒体上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任为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本公告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广安市司法局 联系人:罗纯学,地址: 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广安市司法局,电话:0826-2334148

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 联系人:曾维权,地址:广安区建华路2号广安区司法局,电话: 0826-2222965

广安市前锋区司法局 联系人:黄 越,地址:前锋区司法局,电话:18200117870

华蓥市司法局 联系人:荣小影,地址:华蓥市红星路234号华蓥市司法局,电话:0836-4838148

岳池县司法局 联系人:朱晓云,地址:岳池县司法局,电话:15882550992

武胜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秀蓉,地址:武胜县沿口镇迎宾大道112号武胜县司法局,电话:6224819

邻水县司法局 联系人:许少林,地址: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2段5号邻水县司法局,电话:322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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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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