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xiexh
2014-08-27
虽然申论难度有所增加,但是考生如果及时调整复习策略,定能在申论考试当中获得理想的成绩。通过我们为您准备的甘肃公务员招录考试申论模拟题,您一定会有所启发!
一、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申论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纸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纸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二、给定资料
1.新中国建立之前,我国工业落后,劳动生产条件恶劣,职业病无人过问,旧中国的职业病学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新中国建立后,出现了矽肺、急性及慢性中毒等较多的职业病,才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从1954年起,我国开始建立职业病防治的专业机构。1980年后,在卫生部领导下,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为全国中心,建立了七大行政区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中心,各省、市及各工业部门相继成立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使全国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超过200个,并与地(市)、县近2000个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相结合,形成了全国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在各地开展了生产环境中职业有害因素的监测,接触职业有害因素职工的健康检查与职业性健康监护,开展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及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统计报告,以及工人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等工作。1997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决定指出,要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国务院、卫生部相继颁布了相关的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病防治工作完全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
2.自从1957年我国‘确定了14种法定职业病以来,职业病种类就一直在增加,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定职业病已经有尘肺病、职业性发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10大类;共计115种。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计算机、汽车制造、医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全国涉及有毒有害品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2亿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居世界首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已涉及30多个行业。我国已进入职业病的高发期。
2010年分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情况》显示,在2009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中,尘肺病占79.96%,仍是目前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在尘肺病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居多数。拿阜新这个老工业基地来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确诊尘肺病例2577例,其中煤工尘肺2252例、矽肺86例、焊工76例、其他尘肺56例,死亡593例,现患1982例。煤工尘肺占全市尘肺病发病总量的87.5%,尘肺病占全市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90.61%。
尘肺病是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长期吸入粉尘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是一种慢性进行性、没有医疗终结的职业病。南京市金山医院副院长宋海燕说,尘肺病的恐怖在于它的不可逆性,即患上了就无法根治,只能通过治疗尽量不让病情加重。
此外,《情况》还显示,农民工如今已成为受职业病危害的高危人群。国有煤矿农民工尘肺病发病状况调查表明,接受健康检查的农民工患病率高达4.74%,最短患病工龄只有1.5年,平均6.69年,而正式职工的发病最短工龄为25年、发病率为0.89%。
3.张经,宁波人,在公司从事电脑文案工作已有5年。他每天至少伏案工作8小时,有时还得加班一两个小时。因长期对着电脑埋头工作,从2010年开始他常常感到头晕眼花,抬头时颈部会发出响声,两个肩膀也会莫名地酸痛。医生告诉他,他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和肩周炎。因病情严重,3个月前,他在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花了4万余元。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公司不仅拒绝赔偿由此带来的伤害和医疗费用,而且还暂停了他住院期间的工资。
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经决定依法维权。可卫生监督部门表示,颈椎病等新型病症未被纳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畴,因此不能给他做职业病鉴定。劳动保障部门同样认为,这种病症不能做工伤认定。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目前我国职业病的认定适用法定原则,由国家主管部门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规定、调整并公布,只有目录中收录的病种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而在2002年我国卫生部门和劳动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包括过劳死在内的诸多新型职业病都没有被纳入到法定目录中。比如腰肌劳损、胃肠道疾病、颈椎病、干眼症、肩周炎、视网膜脱落、鼠标手等都不在目录中。那么,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看,要想获得工伤待遇,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但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认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此一来,如果某一疾病根本不在目录中,则意味着因为工作原因患病的劳动者,病情再严重,甚至是已然“过劳死”,却依然不能获得工伤待遇。
4.截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2万余例,其中尘肺病65.3万例,平均每年报告新发病例1万多例,每年因尘肺病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然而,如此严重的情况却无法有效地维权。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义联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调研。此次调查重点关注珠三角、长三角、中西部地区及北京周边等区域。调查抽样框包括: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如在深圳患尘肺病的79名湖南耒阳、张家界工人;义联中心直接接触的职业病案例646人;在广东、浙江,重庆等地中小型企业务工的301名职业病案例。此次调查在抽样框1026名职业病工人中进行抽样调查,调查通过面谈或电话访谈的方式进行,完成有效访谈问卷172份。调研报告显示了这样一组数据;职业病患者出现病症的平均年龄为37.5岁;职业病患者中最大的群体为尘肺病患者,占70.2%;45.6%的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没有为其上工伤保险;55.9%的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没有为其上养老保险;86%的职业病患者表示,他们的单位没有工会,自己也没有加入任何形式的工会。最后,调查报告显示,37.8%的职业病患者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
30岁的白丛生,重庆人,广东一家首饰厂磨钻工。2001年9月进厂,2008年4月感觉胸痛、咳嗽、全身无力,被诊断为尘肺一期。白丛生告诉调查人员,厂里有170多人得了和他一样的病,他们没钱治病,又无法工作,2010年厂方倒闭,他们不知该找谁说理,找谁索赔。义联中心研究员叶明欣说:“职业病患者获得赔偿要过很多难关,哪一关被卡都不行。”而申请职业病诊断,是职业病患者要过的第一关。据了解,申请职业病诊断要准备如下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材料。“这其中最难的是,从单位手中获取自己职业病接触史的材料。一旦患者的职业病获得鉴定,就可能意味着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接触史证明,甚至干脆否认劳动关系。”叶明欣说。调查显示,提出诊断申请的患者中,48%曾经因为材料不齐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过。这其中,因为缺少劳动合同、职业史证明而被拒绝的共达到83%。
一纸职业病诊断书,是职业病患者获赔的全部希望所在。然而,职业病患者却需要花费大力气,才能获得这张写着坏消息的纸片。而对于广东东莞某宝石公司的切石工周开顺,2002年进厂,两年后身体感觉不舒服,2005年3月,被当地医院诊断为肺结核。2005年10月,周开顺在家乡四川职业病防治机构被确诊为矽肺二期。2006年6月厂方不同意四川的诊断结论,在东莞提出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无尘肺。2010年2月,经广东省职业病鉴定机构再次鉴定为矽肺二期。他拿到这张职业病诊断书用了近5年的时间,而这仅仅意味着他只是拿到合法索赔的资格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文,职业病患者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后,就可进入工伤处理程序。但据调查,57.8%的患者需要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领取到工伤认定书,此后,51.8%的患者又要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叶明欣介绍,在和工伤认定系统衔接时,还有可能出现因为时效问题导致职业病患者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由于工伤认定必须在职业病诊断作出的一年内进行,一些患者如果因为不知情或者因为治疗的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很有可能因为过期而不被受理。福建某化工厂的杨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2001年被诊断为慢性铅中毒,由于超期问题,工伤认定申请没有得到受理。
目前,工伤处理的程序在一般情况下最多可达到9项,分别是工伤认定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行政诉讼二审、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再次申请鉴定、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一审、民事诉讼二审。“如果走完上述全部程序要经过1149天,加上职业病鉴定程序需225天,职业病鉴定前置的工伤处理程序总计要用1374天。”叶明欣告诉记者。然而,程序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因为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办理而被延长。以赵天云为例,他现在年仅39岁,2007年8月在河南灵宝工作时被诊断出得了矽肺三期。为进行工伤认定,他甚至以死抗争,历经三年多才拿到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4级伤残)。一直到现在,他还走在边乞讨边索赔的路上。而在北京国安宾馆的杨同来的维权路更为漫长。从2002年他开始提交职业病诊断申请起,到现在历时9年,他仍然没有得到赔偿,还奔波在维权路上。
5.据统计,2009年我国农民工数量为22978万人,而同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口为5587万人。以此计算,当年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为24.3%。在没有工伤先行支付制度的情况下,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业病工人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而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但职业病患者获赔的情况却并不乐观。 职业病患者大多数是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4年就出台有关文件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予以规范:一至四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
“一次性赔付金额远远低于长期支付即按月领取的总数,许多患者是在不知道自己可以按月领取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了一次性待遇。”叶明欣告诉记者。
北京市的一位尘肺病患者赵先生,45岁,尘肺二期,四级伤残,患病前月薪5000元,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只获得了一次性共计133596元的赔偿。如果按月领取,累积到60岁其领取到的总额应为76万余元;而且如果不选择领取一次性待遇,他的工伤保险关系不会被注销,还可以报销其后续的医疗费用。但可惜的是,他在领取赔偿金时,相关方面并未告知其可以选择按月领取,甚至告诉他,如果不及时领取一次性待遇,以后一分钱也拿不到。
深圳一名尘肺一期患者通过法律援助,打了3年的官司,获得7万元赔偿。
河南一名尘肺一期矿工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获得7.5万元赔偿,其中的5.5万元还是由包工头付的。
“我不希望上法庭解决,一次给几万元了结,以后生活怎么办?物价一直在涨……厂方只要按月支付生活费就行。”重庆一名尘肺一期的患者说。
“职业病是特殊的工伤,不同于断手断脚,很多病会升级,不能简单地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在广东惠州打工的一位湖南籍镉中毒患者说。
据调查,在职业病五至十级患者中,34.4%被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了劳动关系,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不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每月伤残津贴,无法按月从单位领取到伤残津贴或者工资。五至十级的职业病患者,虽然伤残等级较一至四级患者轻,然而由于病情多不可逆,甚至会逐渐恶化,他们仍然需要持续不断的治疗。因此,在立法上,对于五至十级职业病患者如何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6.作为知名品牌,苹果公司一向以关注“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自居。其网站的《供应商行为准则》称:“无论我们的产品在何地生产,苹果都保证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苹果承诺确保供应链有安全的工作条件,确保工人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同时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负责。”然而,就是这家号称“全球最为绿色的公司”,却为了提高生产效率,纵容胜华科技苏州工厂使用正己烷代替酒精,让员工擦拭苹果手机显示屏;为了保证iPhone的触摸屏在无尘的环境下进行生产,要求用大的塑料片把整个工作台全部包起来,这样密闭的环境导致了工人们的中毒,曝出了137名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中毒致残的丑闻。
同时,义联中心20]1年《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只有12.4%的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单位设置有关职业病信息的公告栏,只有23。3%的职业病劳动者的单位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只有17.1%的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近一半的用人单位从未进行过职业卫生体检。
而2002年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然而,“生产环节的卫生标准与普通的卫生标准不一样,什么样的企业应该有什么样的防护设施,卫生部门很多时候并不了解详情;如果企业违规生产,卫生行政部门既没有颁证权,也没有处罚权,责令整改,企业根本不当回事儿。”叶明欣说。
鉴于这样的现实,卫生部E2005331号文件《卫生部、安监局明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明确指出,安监部门负有“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中央编办E201O]104号《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安监部门在职业病监管方面的职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这么说,从2005年开始,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病的监管工作在文件上已经从卫生行政部门转到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但目前的情况是,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能力上显然与其应负的职责存在较大的落差,近几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几乎处于一种真空状态。”黄乐平说,“当务之急是《职业病防治法》应尽快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主体地位,使其权责统一,能真正担负起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为职业病患者提供畅通救济渠道的职责。”
7.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于2011年6月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该法自2002年5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国务院领导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高度关注。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更加着力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法律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新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等内容。同时,在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等方面,完善了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扩大了劳动者就近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权利。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向地方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2012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第一年。北京市通过多年的建设发展,逐步建立起服务能力一流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还建立了全市重金属污染监测体系和职业病哨点监测网络,同时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开展了大量宣传教育及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特别是2011年,北京市卫生局试点农民工关爱工程,通过举办系列健康大讲堂,建立完善农民工健康档案,开展慢性病义诊服务等,惠及了大批农民工,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北京市201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但是,目前北京市的职业病危害形势仍然严峻。主要表现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数量较多,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多,尤其是中小企业占我市用人单位的比重量大,中小企业吸纳外来务工者多,人员流动性强.,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存在防护设备设施配备不足,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岗前和离岗体检率低等问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淡薄,增加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难度。
三、申论要求
1.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新产业的发展,我国的职业病防治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请依据给定资料,概括出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15分)
要求:概括全面,表述简洁,条理清晰。200字左右。
2.“给定资料3~5”提到了我国职业病患者维权之路的艰难,请依据给定资料分析导致我国职业病患者维权难的原因。(20分)
要求:分析全面、合理,表述恰当。300字左右。
3.某地政府打算在当地企业中开展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请你以该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草拟一份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纲要,以提高企业及企业工作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25分)
要求:
(1)纲要中要明确职业病的危害,说明职业病防治的紧迫性;
(2)所提意见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3)表述明确,条理清晰,字数450左右。
4.请依据给定资料,围绕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要求:中心明确,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行文流畅。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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