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关于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的通知

编辑:sx_wangha

2013-02-18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将兰州海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月27日(上午8∶30——12:30)

面试地点: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 兰州海关

(<市内乘80、121路公交车到众邦金水湾下车即到;乘20路公交车到高新区下车向南300米十字路口即到)

二、入围面试分数线:

职位代码用人部门职位名称入围最低分数

0703001001现场业务处海关监管(一)107.4

0703001002现场业务处海关监管(二)102.2

0703002001隶属海关海关业务101.5

三、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准考证号考生姓名

0703001001595221571508卢 辙

595250184808徐 莲

595262191622陈 莉

0703001002595223107721赵宇安

595242166127王瑞锋

595262170118崔芳慧

0703002001595231403501李芊漩

595231403518高海焘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总署统一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时间

体检工作由我关组织统一进行。体检时间为2月28日。体检费用自理。

六、资料审核

为保证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6日下午14:00到兰州海关人教处报到。报到时核对考生寄送的资料。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生证原件(对于已经毕业但尚处于择业期,具有派遣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3)笔试准考证原件;(4)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5)考生报名登记表;(6)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7)学习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8)获得的有关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关有权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2、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3、因考生原因未按时报到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5、兰州海关面试工作联系电话:

0931-7705122 0931-7705123

传真:0931-770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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