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甘肃公安警卫部队接收高等毕业生简章

编辑:

2012-12-21

四、接收程序

(一)宣传报名

面向省内外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重点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相关资料请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亲自送达方式交甘肃警卫局政治处。

(二)测评考试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安排体检和体能测试。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再复查。体检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根据测试结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参加测试人员,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进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心理素质检测,对接收对象的知识能力、性格、价值观、意志品格和气质等进行衡量。

(四)政审考察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对拟接收对象认真进行政审考察,严格把握选调条件,落实本人、组织、档案“三见面”制度。警卫局政治处派专人到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通过审查学生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住地派出所和居委会等方式进行。

(五)面试

安排政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考官,组成面试小组。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形式,对应试者的文化修养、形象气质、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敬业精神等进行较为全面的掌握,为确定最佳人选提供参考依据。

(六)签订协议

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人员,由公安厅警卫局党委研究,按照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经公安厅政治部审查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接收协议书,并由其本人填写《献身公安边防消防警卫事业志愿书》。

(七)档案审查和录取

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警卫局政治处进行审查,经公安部复审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公安部警卫局组织的入警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49号甘肃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

邮政编码:730010

联系人:章丽玲 18909317030 0931-8387221

易效强 13893436927 0931-8387225

岑广松 13909467662 0931-8387225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