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农林大学秋季招聘辅导员公告

编辑:

2012-12-14

五、考试与成绩计算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笔试前,所有应聘人员需带各种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前,所有面试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

(一)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笔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辅导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总分为100分。

(二)心理测试

参与面试的人选随带身份证,按网页通告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其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缺席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根据综合总分的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一张,按照要求到我校学工部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

七、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者综合总分、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若因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根据综合总分的高低,分别从未列入考核的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员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52967;

人事处:施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8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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