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罗源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编辑:sx_wangha

2012-12-10

【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罗源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北岸港区管委会,县直各部、委、办、局(公司):

为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和《福州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福州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榕委组综〔2007〕76号)规定执行;全县已实施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闽人发〔2004〕146号)和《关于实施〈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4〕147号)规定执行;未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执行。(若单位未保存上述文件和相关表格的可到“中国·罗源湾”网公示公告栏下载,不再另发)

二、优秀等次名额先批后用,各单位应填写《罗源县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一式两份),按人事隶属关系(党群、政府)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和县公务员局申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经批准后执行。

三、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单位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原则上按核定的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在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分别计算使用,不得相互挤占。

四、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与所在乡镇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其优秀等次名额实行单列,不占挂职乡镇及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受效能告诫的按照《福州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榕委办[2009]44号)第九条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低于30%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拟定年度考核具体工作方案,于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年度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2012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上报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备案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被考核人员简明花名册、考核优秀人员花名册、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与不称职人员情况登记表,需附电子文档),其中《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请务必使用16开双面打印纸;相关电子文档按隶属关系分别发送到县委组织部党群科lyxzdqk@126.com 与县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gwy3506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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