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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2
14大学生村官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二)
16、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17、认识的辩证发展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知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的条件:
(1)必须把理发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
(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
(3)要将理论、计划、办法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
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18、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
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又是相对的。
(2)失败和错误为正确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19、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属于认识范畴,是一种意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其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客观性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的根本条件,是真理的本质属性。
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是惟一的,真理多元性以认识的多元性取代真理的一元性,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可能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
20、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
(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
21、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
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
22、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依据。
神学史观、英雄史观、人道主义史观属于历史唯心主义。
23、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因素。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构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
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主要表现在:
(1)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
(3)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变革
24、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社会意识的构成可分为:
按社会意识的主体构成: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
按社会意识的结构划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心理还可分为个人心理和群体心理,阶级心理是阶级社会中一种主要的群体心理,民族心理也是人类社会十分重要的群体心理;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抽象化、系统化的,具有相对稳定形式的、自觉的社会意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它们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类是各种自然科学以及一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本身没有阶级性,可为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阶级服务。
25、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
生产力对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它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形式和变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相对独立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作用两个主要方面。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和设施。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
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上层建筑的性质,直接受经济基础的决定,间接受生产力的制约。
26、阶级和阶级斗争
阶级的产生:剩余价值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阶级对立的实质就是一部分人能够占用另一部分人的劳动。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分析方法是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基本方法。
27、国家、国体和政体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在本质上,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由于国体不同,先后出现过奴隶主阶级专政等不同类型的国家。
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相同国体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政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只有根据国体才能判明国家的性质,政体对保证国家的性质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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