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编辑:sx_wangl

2013-06-09

【摘要】重庆市九龙坡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面向全市选调(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聘)名额及范围

(一)公务员岗位11名,重庆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人员可报考;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岗位4名,重庆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报考;

(三)职员(专技)岗位2名,重庆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

二、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结同志;

2.近5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4.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5.自愿在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

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14日。

报名地点:报考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研究室、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区发展研究中心等5个单位岗位的,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报考其余岗位的,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须单位盖章)、承诺书(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录用文件和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需提供聘用文件和聘用审批表;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重庆主城九区以外的人员可委托报名。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岗位的,以及行政编制人员、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编制的,选调(聘)录用后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原编制性质根据选调(聘)单位属性自然调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对委托报名的,根据复印件,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条件和内容,进行预审。待考生参加笔试时,按照《简章》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在笔试期间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选调(聘)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各岗位1:3的笔试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调(聘)名额。每一轮成绩分别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每轮成绩、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在九龙坡区机关公示栏内、“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1.笔试

考生于2013年6月20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可与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后,在笔试当天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6月22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研究室和区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命题作文;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依据,复习资料可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购买。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面试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九龙坡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九龙坡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五)体检

对研究确定的区外初步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发〔2005〕25号)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在该岗位每一轮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配手续

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聘)人员后,对选调(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选调(聘)的,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区调配领导小组确定。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聘)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次选调(聘)的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

联系方式:

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电话:023-68781113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23-86169316

相关资料查阅网址:

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iulongpo.cqpa.gov.cn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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