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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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6

七、培养期间的管理和待遇

25.问:录取人员是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答: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应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的市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

26.问: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如何管理?

答: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27.问: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享受的待遇,约束性的规定是什么?

答: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关于招考工作纪律

28.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的,怎么处理?

答: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工作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

对违反规定的,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报考的次年起计算)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9.问:这次招考对违纪违规的招录机关和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答:这次招考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0.问:这次招考在加强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了充分体现“阳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确需严格保密的事项外,凡是能够公开应该公开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工作流程、相关数据等情况,都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或相关媒体公之于众。同时,还将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工作监督小组直接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新闻媒体主动监督,报考人员代表和家长代表重点监督等形式,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全面落实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1.问:与招考职位有关的问题,找谁咨询?

答: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招考职位有关的问题,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相关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咨询时间:2012年8月17日至8月22日(9: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32.问: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33.问: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和理解《招考公告》和《职位表》,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2年8月17日9:00至8月22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初审报考资格

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分别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机关(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2年8月24日24:00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5)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2年8月2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6)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须在2012年9月10日9:00-9月15日24:00期间方可使用。

(7)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点击“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2012年10月底成绩公布后方可使用。

34.问: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一)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否则不予审核通过。(二)报考人员上传照片不得大于20K,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软件(可在网上下载)调整照片大小,建议宽度为140-280像素,高度为180-373像素。(三)报考人员保证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符合系统规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试、体检、考察时核对身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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