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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材料6】
2014年1月,《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发布。此份报告收录了357名犯罪企业家的案例,《报告》显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是国有企业家落马的主要罪名,民营企业家涉案的主要罪名却多和国企“抢生意”有关,排名前四的分别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不待言,其他罪名在实践中也并不真的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诈骗。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商业诈骗和资金回笼失败导致的商业欠款民事纠纷的区别绝非那么分明。民营企业家中当然有利欲熏心者.但很多所谓犯罪的发生往往和商业环境、融资环境对他们不够宽容、公权力不当介入商业竞争有极大的关联。
《报告》总结的企业家犯罪的几大根本性因素,和企业家本人的操守关联较小,而与体制性问题紧密相关。
具体来说,首先,“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未能理顺”,政府越位、缺位、错位,导致市场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其次,“民营企业融资难、市场准人受限”,民间资金缺乏良好的投资渠道,自然只能通过炒房、炒矿等投机方式,或者利用各种地下金融方式进行投资.这正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屡禁不绝的深层次环境。不是民众愚蠢不听政府的警告.而是由于“金钱永不眠”,它们必须寻找生机。再次,“政府转型副产品”,即政府职能交叉、职能重叠、多头治理,甚至前任政府的承诺后任政府不仅不认账,反而对民营企业家“算账”。最后,“规则缺失、监管不力导致官商勾结”;“刑法万能思想与政府责任的隐蔽化”.政法部门任意扩大追诉范围.甚至如当年重庆对民营企业家的“黑打”.对市场本身的伤害是得不偿失的。
研究报告指出,2011年民营企业就业人口是国企就业人数的近四倍。民营企业的GDP贡献至少在50%~60%之间。民营企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占城乡总就业人口比例的30.8%,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撰文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2012年私营企业的就业比例为32.8%,国有企业的就业比例为19.9%。而民营企业大多处在创业期。一个企业家的入狱往往带来一个企业的垮台和千百人的失业。
倘若是民营企业老板咎由自取,固然怪不得别人。但如《报告》所分析的,很多企业家的涉罪或是出于制度困境以及社会现实的无奈。却不得不值得深思和关注。
【材料7】
2013年,中国掀起反垄断风暴,监管部门相继对奶粉、黄金首饰、食品包装、进口汽车等行业展开反垄断调查。
被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自2008年出台以来,就一直处于“沉睡”状态,但却在2013年骤然发威、频频发力,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几乎成为中国出镜率最高的法律。反垄断调查所涉及到的企业数量、规模以及处罚力度均前所未有,从1月份对韩国三星、1G等6家液晶面板企业的罚款3.53亿元,到2月份对茅台、五粮液两家白酒企业的罚款4.49亿元.再到对合生元、美赞臣等6家奶粉企业的罚款6.7亿元,反垄断罚单的金额纪录屡屡被刷新。一改过往只闻约谈、不见罚款的执法无力现象。
企业的各种垄断行为是造成中国物价畸高的一个重要因素,老百姓已饱受其苦,因此对反垄断的一系列重拳举措普遍叫好。但叫好之余,却不免心存疑虑和担心:反垄断究竟能进行到何种程度?会不会再一次止步于垄断程度更高、对人们生活影响也更大的行政性垄断面前?
在西方国家,垄断主要是市场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经济型垄断”。但在中国。垄断更多地表现为通过设置行政壁垒、行业准人,来人为地限制竞争、造成垄断。这种垄断通常被称为“行政性垄断”。中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通过政府不断地放松管制,来产生竞争,并一步步扩大竞争。在这一过程中,经济运行的行政化色彩虽然一直在变淡,但在一些领域和行业,却仍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留。因此,行政性垄断从本质上来说,体现的是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
垄断造成市场失灵,价格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反垄断机构作为监管者,要通过罚款、重新引入竞争者等行政外力作用.来实现对市场机制的纠偏.垄断者和监管者之间应该是异质的关系。但在行政性垄断环境下,这种模式失去了效力。因为能够实施行政性垄断的企业,其垄断地位并不来源于市场.而是来自于行政权力.这就与同样依托于行政权力的监管者构成了同质关系。双方之间不再是“行政一市场”的异质监管关系。而成了“行政一行政”的同质较量关系.谁的行政级别和权力更大,谁就能占得上风。而现实情形是。我国的反垄断机构由分设在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的三个部门组成,权力分散不说,行政级别也低,只是司局级,而在行政性垄断的主要实施者央企那里,仅副部级企业就有53家。因此,反垄断在推进到行政性垄断这一级别的时候,很多时候会陷入“小管大”或者平级监管的尴尬境地,其间捉襟见肘、利益纠葛之处可想而知。2011年的电信联通垄断案最后不了了之.根源就在于此。
反垄断在清理了市场领域的种种经济型垄断行为后,必然要向在中国更为普遍、也更为“难啃”的行政性垄断“硬骨头”升级。可喜的是,这次监管者拿出了更大的决心和勇气。近日。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明确表示,下一步要对电信、银行、石油等行业展开调查。破解行政性垄断的“行政序列”悖论,实现反垄断的“升级”,要提高监管者的行政权力层级和集中度.使其能更强有力地开展执法活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切实推进国企的“去行政化”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同时打破那些不必要的行政壁垒和行业准人.让国企与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这却不是一个反垄断机构所能独立完成的,事实上,反垄断只是当前正在进行的一系列深层次市场化改革的一小部分。反垄断最终能走到何种程度。能不能实现“升级”,与此次市场化改革的整体推进情况密切相关。
【材料8】
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这起迄今为止我国互联网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的垄断案件。引发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当下,我国一些行业不同程度存在着行业垄断现象。与腾讯涉嫌市场垄断不同的是,这些领域的垄断背后,都少不了“行政垄断”的影子,都存在利用行政手段限制竞争、限制进入的问题。
在行政性垄断的框架下,由于缺乏充分竞争,往往带来企业效率低下,在某种程度上减少社会财富的创造。一些垄断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不断挤压其他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并心安理得地做起“行业老大”、服务差、收费高,影响了消费者权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这进一步释放出反垄断的明确信号.也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就必须加快破除垄断藩篱,清除市场障碍,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申论要求
问题一:谈谈“材料2”反映的主要内容。(20分)
要求:全面、准确。不超过150字。
问题二:根据“材料6”,提出破解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的对策建议。(30分)
要求:对策建议合理可行,语言精练。不超过300字。
问题三:结合“给定材料”,围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
(1)参考“给定材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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